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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受理“阿福”注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2:38 现代快报

  快报无锡电(记者陆媛通讯员邓煊)昨天,无锡锦程律师事务所收到了通知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了该所关于“阿福”形象商标的申请。

  2001年以来,可口可乐中国公司每年连续启用阿福形象作为其春节贺岁形象代言人,但阿福是无锡传统的民间艺术作品,已成为无锡的形象代表。由于可口可乐公司至今还未在中国内地申请注册阿福商标,今年3月22日,无锡几位律师自费申请了包括可乐、矿泉水、果
汁等10项非酒精饮料在内的“阿福”图形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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