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跨国制贩冰毒案13名被告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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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3:35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 陈祥木 黄墩良 通讯员 蔡宗谋) 早报连续报道的“中马联合破获的‘5·12’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10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2人因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据介绍,在泉州,罪犯因洗钱罪被判刑的尚属首次。 其中,王清煌、王传智、林树慰、邱竞生以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蔡怀凭、
受诱惑10名石狮人参与制毒 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间,蔡清海与JHONNYTAO(均另案处理)密谋在菲律宾制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9月,受高额利润诱惑,王清煌和蔡清海纠集了王传智、蔡怀凭、陈自然和林金山(另案处理)等人前往参与制毒。2002年12月初,制毒工厂发生火灾,暴露制毒行为,菲律宾警方封厂时当场缴获690.6千克冰毒,王清煌等人绕道香港潜逃回到石狮。2003年,JHONNYTAO与蔡清海继续在菲律宾制造冰毒。王清煌、王传智、林树慰、邱庆芳、邱竞生、王少康和林琮环(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抵达菲律宾制毒。 2003年10月,蔡清海和朱建东、苏吉令(均另案处理)预谋共同在马来西亚开设工厂制造冰毒,并于2004年3月下旬将1900多千克的冰毒半成品制造出来。4月25日,因发现可疑人员出入,制毒成员离开制毒工厂。同年4月27日凌晨,由公安部、省公安厅、泉州市公安局三级警方联合组成的中国警方专案组和马来西亚两国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在石狮、厦门、浙江、上海等地,被告人王清煌、王传智等12人被抓获;在马来西亚,警方抓获被告人蔡清海、蔡怀凭等12人,当场缴获成品冰毒22.81千克、半成品冰毒1976千克。 据悉,以不同方式参与此案的王清煌、王传智、林树慰、邱竞生、蔡怀凭、陈自然、王少康、邱庆芳、蔡建立和蔡怀泽均是石狮人。 泉州首次作出洗钱罪判决 制毒者还通过银行汇款至国内户头的方式进行洗钱。据蔡清海供述,2002年8月、10月开始,他让蔡怀泽、蔡建立在银行分别开设个人账户供他转钱。 据查明,被告人蔡建立参与洗钱660余万元,被告人蔡怀泽参与洗钱350余万元。法院对他们二人作出洗钱罪判决,这是泉州市首次作出的洗钱罪判决。蔡建立和蔡怀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和17.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