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人陪审员制度开始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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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4:14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印发颁布了新《军队实行军人陪审员制度的规定》,军人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将在2005年11月1日前完成。 新《规定》明确,不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军队的保卫部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军队律师等不得担任军人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军内人员也不得担任军人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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