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国企领导不准买小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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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4:37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郑书成)从现在起,国有企业只要存在非政策性亏损或有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存在,老总就不能购买、配备小汽车。否则,将由国资委纪委严肃查处。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太原市市长助理、太原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王建生给困难国有企业老总戴上“紧箍”。 企业公务用车,应本着“工作必需、遵守规定、配备适当、勤俭节约”的原则配备。
会上,太原市饮食服务总公司等28户企业纳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范围。据统计,目前,太原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达180户,资产总额1035.6亿元。在全市103户工交、商贸企业中,只有34户企业进行了改制。为实现改革突破,今年下半年,太原市国资委将对太原联运公司等中小企业进行改制。与此同时,还将加大企业破产力度,三晋铝业、太原铜业公司等14户企业将进入破产程序。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