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集团出台规范采编行为制止虚假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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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4:41 山西日报 | ||||||||
本报6月29日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制止虚假新闻座谈会和我省新闻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党报集团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山西日报报业集团昨日出台了《关于杜绝虚假报道维护新闻真实性的规定》,从采访、编辑、审核把关等方面规范采编行为,坚决制止虚假新闻。 《规定》指出,新闻报道必须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编辑记者要把抵制虚假新
《规定》要求,记者采访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严禁无中生有、闭门造车、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要保证新闻来源准确和报道内容真实。编辑要对稿件内容进行核实,编辑过程不能伤害稿件的真实性,标题制作要文题相符,不能以夸大的标题误导读者。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报道完全失实、基本失实、大部分失实的;报道动机不纯,借新闻采编之机以泄私愤、打击报复、谋取私利、哗众取宠的;采编作风轻浮、态度恶劣、擅自行事或参加非组织采访活动、把关不严等原因引起新闻侵权纠纷的;报道中有侮辱、诽谤当事人的词句、内容的;出现政策性和政治性差错的,要追究记者、编辑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或行政责任。凡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和道歉。凡经查实属主观恶意造假、后果严重的,对主要责任者取消新闻从业资格,清除出新闻队伍。同时要求集团所属各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 《山西日报》的举报电话为:4282640 (本报记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