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销浙江普康公司部分甲肝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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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5:14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批次的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6月26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安徽泗县大庄镇防保所未经任何部门同意,擅自与学校联系,分别在辖区内17个行政村19所学校约2500名学生中,实施群体接种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41107、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6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5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待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药品检验报告之后,再依法做出其他相应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一次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违规生产、经营疫苗和过期失效疫苗问题,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疫苗产品,就地封存,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禁不合格的疫苗流入使用单位。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