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小偷分赃 两随船乘警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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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5:2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牟伦祥)随船乘警竟和小偷勾结,偷得乘客上万现金共同分脏(本报曾报道)。前天,万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原重庆市海内观光游轮公司乘警刘琴、黄雄平有期徒刑5年、3年半,并各处罚金1万元。 去年9月,“长云轮”停靠巫山港,长期在船上行窃的许某先后两次提出到船上做“业务”,刘、黄允许,随后许将一女乘客现金14800元盗出,刘、黄分得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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