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禁打“安全”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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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5:2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澜)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明日起施行。今后,保健食品打广告将严禁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 据介绍,此前发布保健品广告是在卫生系统进行审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对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规定》还要求所有的保健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