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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业欺诈请您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5:2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该厅发出《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启动我市为时一年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据悉,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等成为此次整治的重点,活动至明年5月结束。

  消费者可及时举报

  当前,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误导、欺骗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据悉,这项工作由市商委负责,会同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具体实施。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等情况,可及时向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

  重点打击六类欺诈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打击如下六类商业欺诈: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这些欺诈就在身边

  据介绍,商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假使假等行为,均是这次检查的重点。

  针对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将以美容美发为突破口整治欺诈行为。对美容美发店虚构原价、促销价格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等价格欺诈行为,也将进行查处。

  发布虚假广告领导要遭理抹

  本报讯诸如“一星期减肥几公斤”、“半个月增高几厘米”等包治百病的虚假广告如果再出现在媒体上,媒体的领导将要“背书”。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在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中,虚假违法广告被列为整治的重中之重。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点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的广告;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尤其是以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虚假违法广告;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和在医疗、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和宣传保证疗效、保证治愈的广告;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

  非法行医列入打击重点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打击非法行医同样被列为这次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重点。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是: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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