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履行职责的启迪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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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5:56 山西晚报 | ||||||||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指出一些部门和公司的相关问题。审计署和李金华以忠实履行职责的行为,使那些被点名单位违规违法行为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公众面前曝光,意义重大。现在他们应当知耻为勇,改进作风,履行职责,争取让公众满意了。 依法履行职责是每个部门和国家公务员的天职,不应需要特殊的勇气和过人的本领。
依法履行职责不能以法律法规不健全为借口。审计署依法审计时,依据的是《审计法》等国家法律。我们不能设想有关法律法规已经完美无缺了;因此,一些部门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即使再过二三十年,有关法律也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难道因此就不理直气壮地搞审计了?在现实中,不少部门和公务员却在以法律不够完善为由,对自己该履行的职责一再推脱。 依法履行职责不能以不得罪人为前提,以不影响各种关系为归宿。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审计署和李金华审计长与去年、今年审计出问题的部门及企业和相关负责人有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个人关系。但是,这并没有成为国家审计署履行职责的障碍。这样的职业化态度,是公务员本来应当必备的态度,今后也应当成为各部门和公务员的常态。 以不怕得罪其他部门的态度,文物部门是否应当对于今年春天以来圆明园管理中暴露出来的、明显不符合《文物法》的做法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以履行职责的执着精神,建设部门、国土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上会雷声和雨点都越来越稀吗?如果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尽职尽责,就不会一再把送西瓜进城的农民堵在城外。 新华社记者 鹿永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