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护栏禁设户外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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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2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户外广告伤人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市人大新近修订的《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明天(7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条例》新增多个禁设条件,以维护城市景观。 新增的禁设条件是:人行护栏、立交桥、人行天桥、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不能设置广告设施,主、次干道上不能设置横跨道路的广告设施,主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物的楼顶、墙面和电杆上不能设置非夜景灯饰广告设施。(记者陈斌)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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