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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夫女子事发前曾多方求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第一站:派出所“自诉案件”只能调解徐桂萍在两三年前就因为无法再忍受丈夫的暴力,曾多次打过110。淮南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张永鹏所长告诉记者,徐桂萍被丈夫杨四殴打是常有的事。早在去年,他们就曾多次接警、多次调解,在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就曾3次接警。张所长向记者提供了最近一本《报警情况登记表》,其中记录了6月1日凌晨1时许,徐桂萍打电话报警,称杨四在家对其殴打,民警上门调解,杨四像以前一样签字表示不再打老婆。20多天后,血案还是发生了。民警们说,大家都很同情徐桂萍,可妇女在家中被打是“自诉
案件”,当事人不告,派出所也不好直接调查,只能按照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张所长告诉记者,他们辖区到目前为止,类似案件中,没有一名妇女真正要求处理过她们的丈夫,去年曾有一名妇女被丈夫殴打致伤要求处理,但当民警真要采取法律措施时,该妇女又要求撤案。

  第二站:妇联“群众组织”只能建议据了解徐桂萍的熟人告诉记者,徐在事发的半个月前去过区妇联咨询,这是她第一次想到要向“娘家”求助。记者来到了淮南市大通区妇联,碰巧接待记者的正是那天接待过徐桂萍的区妇联周主席。她告诉记者,她还非常清楚地记得那天接待的情形,她曾提出过由妇联的工作人员找杨四做工作,但徐桂萍担心调解不起作用,反而会招来杨四更毒的暴打。由于当事人不同意,妇联最终没有上门调解。淮南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每年都能接到一二十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但妇联只是群众组织,而且家庭暴力涉及到隐私,不方便介入,他们在接到投诉后,一般是向当事人建议保留证据,采取法律措施,并到法院起诉提出离婚。

  第三站:社区“家暴投诉站”不便过问按照常理,徐桂萍最应该去的求助地是社区委,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徐桂萍最终没有去求助。记者发现,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居北社区(居委会)距离徐桂萍家只有两三百米远,在距离徐桂萍家南面几百米处还有一个挂着“家暴投诉站”牌子的办公室。

  社区综治办王主任说,虽然他们也听说过徐桂萍被丈夫打的事,可她只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并未向社区反映。再加上杨四的性格不好,社区上门过问此事,怕激化矛盾,所以不方便处理。 本报记者 张安浩 张鸣 袁星红/摄影报道

  作者: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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