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女”得还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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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女艺人应采儿涉嫌藏毒罪,日前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获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质疑,被告何以会在警长目击下把毒品拋下,又指证人分别将案情描述为三个不同版本,前后矛盾。他不排除证人作供时加上自己的揣测,故未能在完全没有合理疑点的情况下判应采儿有罪。控罪指原名丁文的应采儿于去年11月6日在九龙城金巴伦道49号地下外管有一个胶袋,内有可卡因。
辩方大律师陈词时强调,指模验证在此案中十分关键,他质疑为何警方没有早早进行这程序。又指应采儿“真金不怕洪炉火”,曾不下十次要求检验毒品胶袋上的指模,但到3月才获接纳要求。辩方又呈上一医生报告以证明应采儿没有吸毒的习惯。报告指在去年11月9日至今年3月期间,应作了17次的毒品检验,每次也得到阴性结果。裁判官又指警长的供词有可疑,例如在庭上他称没有人要求他画出发现毒品的位置,但当辩方律师读出其上司刘督察的证人供词,指曾要求他画图时,他又说我不记得是否有此事。裁判官认为不能肯定证人的证供是事实、推测,或是自己对事情的诠释,再加上被告的良好品格,故判其罪名不成立。 作者:吴华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