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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试行定点用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34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发布公告,将对特殊病种门诊进行定点用药试点。被确定的同健大药房等4家试点的药店公开承诺,所经销规定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价平均较最高限价下降30%以上。

  根据试点方案,同健大药房、九芝堂药铺、时代阳光养天和中心店和老百姓大药房湘雅店等4家药店率先试点。实施定点用药的特殊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高血压病
、肺心病、风心病、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浸润型结核、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中风、冠心病合并心梗、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硬化病等20多个。特殊病种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所购药品,符合特殊病种门诊范围的,药房收取参保人员自付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由医保中心与药房定期结算;不符合特殊病种门诊用药范围的,由参保人员完全自付。李柯夫谢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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