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最低缴纳基数调至94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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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4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南京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数,最低月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从去年的853元上调至941元,这不仅表示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更意味着市民可享受更高的养老、医疗、工伤等费用,社会保险待遇相应得到提高。 本次缴费基数实施日期是从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在这期间参加市级和江宁
那么,这次的缴费基数对缴交社保和待遇发放有什么影响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此次调整分别进行了解读。 调整一: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941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4704元。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退休及符合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费的参保人员,月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1844元。另外调整后,南京市自由职业者月缴费最低标准为941×22%=207元,比调整前的188元增加了19元。 解读:根据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月平均缴费基数1568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300%,这样可以保证个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但又不超过这一基本生活标准。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尤其是个人账户,它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11%记入,包括: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目前为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8%);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部分(目前为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可见,基数调整后,月缴纳额增加,多出的这部分费用计入个人账户,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了,同时对于单位多出的部分来说,受益者也是劳动者个人。2004年度南京参加市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865元,养老金发放水平为全省第一。 调整二: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中的缴费基数和有关待遇标准的计发基数也要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这意味着职工享受这类社会保险的待遇也随之提高。 解读:例如,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中,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36周岁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46周岁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入;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的5.4%划入。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中含个人缴纳的2%。 对于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以缴费基数0.8%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其发放待遇是以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时的本人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方法为:顺产的生育津贴=4x(基数/12),剖宫产的生育津贴=4.5x(基数/12)。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也直接与缴费基数挂钩,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为计发标准,1-10级伤残人员的待遇也将相应提高。而工伤保险职工不交费,由单位全部购买,其缴纳比例也是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 还有失业保险的缴纳,是由单位以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2%,以及个人以本人工资1%的比例组成,因此缴费基数提高了,个人和单位缴交的比例也将跟着提高。pageTop(gb/longhoo/news2004/njnews/city/index.html,都市); 南京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最低缴纳基数调至94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