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下马碑案”终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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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1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6月29日电沈阳故宫下马碑被一企业司机驾车撞毁一案,经过6年审理终于有了结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判决,肇事车的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沈阳故宫博物院100万元,并承担对下马碑的修复费用。 1999年6月21日,沈阳故宫博物院门外路边的下马碑被沈阳市福满楼餐饮有限公司司机卢志会驾驶的奔驰轿车撞倒。次年,沈阳故宫博物院将肇事车的车主沈阳市福满楼餐饮有限
依据审理情况,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下马碑案”责任作出这样认定:肇事司机卢志会本应承担80%的责任,但其已死亡,故其民事责任归于消灭;于成启作为肇事车的车主,承担5%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