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行规、惯例,还是霸王条款》后续“行规、惯例”要改进才能更有生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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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3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行规”不是法规,“惯例”不是铁律, “行规、惯例”要不断完善改进才更有生命力,海口半岛酒店总经理吴杰对记者说。 今天上午,吴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酒店已经在大堂贴出告示,从即日起,中午退房时间由12时延续至下午3时、下午退房时间由6时延续至晚8时。特殊情况,顾客提前与酒店前台联系还可再顺延数小时,不加收任何费用。
吴杰说,过去遇到客人提出超时收费问题,酒店也都是网开一面,但从没考虑过这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认为这是酒店对消费者的恩赐。昨天看了《海南日报》的报道后,感触颇深。立刻召集酒店各部门经理和酒店中层领导开会,研究更改退房时间问题。最后大家达成共识,决定更改酒店沿用多年的“行规、惯例”。 据了解,海口半岛大酒店主动更改退房时间,公开承诺推迟退房时间不加收任何费用的做法,在我省还是第一家。此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做法业内人士怎么看?行业管理者是什么态度?消费者委员会怎么看?记者再次进行了一番调查。 业内人士:虽然没有公开承诺但也都在悄悄这么做 《是行规、惯例,还是霸王条款》一文见报后,记者收到不少酒店老总们的电话,不少酒店老总都表示他们虽然没有公开承诺更改退房时间,但也都在悄悄这么做。海口蓝海大酒店总经理谢昆民说,只要能吸引客人,控制好自己的经营成本,将退房时间顺延几个小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仅限于淡季。三亚海龙王大酒店总经理王昆认为,以前,经济社会还没有今天这么繁荣,人们的夜生活也没有现在这么丰富,再用老皇历套用今天社会,难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消费者不满意,经营者就要顺应潮流,主动改进“行规、惯例”。退房时间不仅是向后推几个小时,而是让顾客住够24小时的问题。当然,这要一步一步来。 省消委会:主动更改“行规、惯例”会赢得消费者的好感 下午,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获悉海口半岛酒店主动将退房时间延迟的做法后,肯定了该酒店以消费者为重的做法,称其在酒店业带了一个好头,此举会赢得消费者的好感。该负责人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邀请酒店管理部门、酒店协会、酒店经营者、市民、游客、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座谈会或听证会,探讨酒店超时退房加收房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出一条既让消费者满意,经营者又能接受的双赢方案。这位负责人说,海南是旅游大省,酒店是旅游业中的重中之重,海南的酒店业理应在全国率先探索出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行规、惯例”。 省酒店协会:让消费者满意是酒店生存之根 对海口半岛酒店率先打破中午12时、下午6时以后加收房费的做法,省酒店协会副会长范沛表示,让消费者满意是酒店生存之根。如果“行规、惯例”已经不适合今天社会的发展趋势,消费者普遍有意见,那还是要积极顺应市场的发展,勇于打破“行规、惯例”,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这才是酒店经营之道。当然,客人可以有客人的观点,那是消费者的权力,但客人入住酒店是经济行为,要遵循经济规律,不能只强调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交易对方的利益。如果每一位客人都要住满24小时,那对于酒店来说困难很大。如果能够控制好酒店经营成本,又能满足客人提出超时退房不加费要求,做到双赢当然更好。 (本报海口6月29日讯) 作者:古月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