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明起晚半小时上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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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41 南方日报 | ||||||||
机关事业单位明起晚半小时上班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温馨提醒
本报讯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明起调整。 通知说,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不含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深圳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