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入境免税限额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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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42 南方日报 | ||||||||
明起空港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有变 居民入境免税限额五千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自7月1日起,海关将对自空港进出境的所有旅客,实施新的申报制度:所有进出境旅客都需要向海关书面申报,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限值不得超过5000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说,7月1日起海关实行旅客申报制度改革,要求从空港进出境的旅客,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向海关申报。 另外,海关明确了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限值。海关对旅客携带进境的物品由过去的限值、限量结合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具体限值管理方式,即居民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为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 这位负责人指出,海关对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免税限值5000元的标准是根据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需要,同时参考了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标准而确定的,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个标准是相对偏高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