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未成熟 大学生被告享受未成年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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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38 新华网 | ||||||||
本报讯昨天上午,以挽救问题少年出名的“法官妈妈”尚秀云,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昨天审理的是某大学的高才生吴宝涉嫌盗窃一案。虽然吴宝已是成年人,但是从挽救方面考虑,法院给予其“未成年待遇”。 谈到此做法的初衷,据介绍面对大幅增加的大学生犯罪,法院决定探索教育、感化、挽救问题大学生的新途径。昨天受审的吴宝,2001年以668的高分被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由
上午11点10分,经合议后,法院做出从轻判决的决定,鉴于吴宝属于限定刑事行为能力,对他单处罚金1000元,免除了其他刑事处罚。 庭审结束后,尚秀云法官说:根据海淀法院统计,在校大学生犯罪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她发现,大部分犯罪大学生虽然成年,但心理发展处于尚未成熟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吴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对于大学生犯罪不能一判了之,而应该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吴宝为化名)(责任编辑:刘媛)(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