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要求:患病灾民无条件诊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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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4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雅 本报讯省卫生厅2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摸清和掌握当地灾民安置点的具体情况,指定就近的医疗机构负责灾民安置点的医疗工作,派出的医疗小分队要到受灾地区、灾民安置点进行巡回医疗。对于患病灾民,灾区各级医疗机构应无条件予以诊治。
卫生厅要求,灾后要加强灾民安置点的消毒和杀虫,特别是雨后天晴的灭蚊灭蝇工作,在洪灾过后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及时清淤,进行彻底的消毒杀虫,防止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一旦发现有疾病发生和流行的苗头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要注意做好动物尸体的处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