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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知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30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要切实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果的重要途径,建
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已经启动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体制,确保工作质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本区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政府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预警监控平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与效果。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责任;规范有序、稳步推进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与监控系统建设。各地要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管理监控工作。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信息网络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开发、资源浪费,可通过市场运作方式选择研发单位的软件,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辨识评价和管理监控各个环节的标准统一、数据规范和系统兼容。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检测、评估,切实履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对因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管理失控酿成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还指出,要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为了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控制力,国家安监总局将于年底前组织一次专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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