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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徒一头“栽”进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3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涉及网络赌博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这起网络赌博案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参赌人员多达数十人。

  市公安局向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提请的批准逮捕书称,去年9月底至10月初,美籍华人黄某某、叶某某、鲍某某、叶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合伙向东北人叶某取得台湾“新宝盈”
赌博网在温州的开盘权。根据协定,黄某某等4人占95%的股份,其中黄某某先后分3次出资182万元。开设赌博球盘后,发展了池某、郑某等多名代理,该两名代理又先后发展了21名会员参与赌博,使球盘呈现“金字塔”型的结构。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该球盘从去年10月至11月,共接受投注15214笔,投注涉赌金额达1.96亿元,输赢额2千多万元,其中黄某某获利348.3万元。黄除开设球盘赌博外,还直接下注参赌,输赢额达54.87万元。法籍华人朱某,协助黄等人赌博记账、汇款、发送赌博账号和密码等活动,检察机关认为其涉嫌共同犯罪。 因黄、朱两人系外籍华人,遂根据相关法律提请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省检察院作出逮捕黄、朱两人后,市检察院昨天对专门负责球盘赌账的核对、结算,每月领取万元固定报酬的张某,以及郑某、池某三人作出了批捕决定。

  去年10月8日,浙江省公安厅会同我市警方在市区某处,一举抓获17名网上赌球的犯罪嫌疑人。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发现参赌人员达数十人。其中“庄家”之一叶某某还系鹿城区人大代表。随后,经鹿城区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通过,许可了公安部门对叶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除叶某某、鲍某某在逃外,其他涉赌人员已受到公安部门处理。

  境外赌博公司在温州设有“金字塔式”的分级代理,他们的运作方式如同传销。而赌球基本上控制在境外几家赌博公司的几个代理人手里,代理人的佣金主要靠“汇水”收入,他们每天轮番下注几十场球赛。一般组织者与参赌人员都是熟人,而且知根知底,对下线和赌客都有一个信用额度,只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投注人用一个电话,不需要借条不需要押金,就可以投注。

  据称,这是我市目前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赌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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