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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六罪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4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受自治区高院的委托,市中级法院6月28日上午以贩卖毒品罪宣判两名毒贩杨正军、卓家奇死刑。市中级法院还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罪犯黎英死刑;以故意伤害罪宣判罪犯陈宁剑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罪犯梁强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庞良死刑。6名罪犯当日已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卓家奇是玉州区大塘镇大塘村人,2004年6月28日,卓家奇与广州毒贩联系购买毒品,
并从玉林乘坐班车前往广州,向“阿七”购得毒品海洛因。次日凌晨,卓家奇携带毒品海洛因从广州坐车返回玉林,在北流市北宝路口处下车时被公安干警抓获,从其身上缴获299.25克毒品海洛因。

  杨正军是云南省保山市人,2004年3月杨正军在云南接受他人交给的毒品海洛因去找买家。同年5月杨正军从云南省昆明市来到广西南宁市,找到云南籍女子卢某(在逃),叫卢某帮寻找海洛因买主。经卢某介绍,同年6月,邓某(另案处理)到南宁与杨正军、卢某会面,经商量,杨正军决定由邓去找买主。同月7日,邓某告知杨正军其已找到买主,交易地点在玉林或北流。当天下午,杨正军与邓某从南宁乘车到达玉林后,准备向邓某联系来的买主出售海洛因。当晚,杨正军在与买主派来的“工仔”在某宾馆商谈买卖毒品海洛因事宜后,收下该“工仔”定金1000元。杨正军和邓某离开宾馆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杨正军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缴获毒品海洛因342.8克。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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