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宾馆现金被盗谁之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51 今日扬州 | ||||||||
今日扬州网消息:上海王先生反映,他和女友及另两位朋友日前来扬旅游,晚10时30分许住进市区某宾馆,共开了两个房间,睡觉前将大量现金和手机放在房间里,次日清晨7时15分许醒来,发现钱不见了,而手机还在,看看窗户和门都没有撬开的痕迹,便向宾馆报告,并要求赔偿,遭到拒绝。 在该宾馆服务台前,记者看到这样的提醒:旅客住宿,现金等贵重物品请交服务台保
这家宾馆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记者请教了法律界人士。据扬州擎天柱律师事务所马慧民律师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综合上述情况,该宾馆可以拒绝赔偿。理由是宾馆无法证实王先生等旅客携带大量现金,且宾馆已履行告知注意的义务。即使没有提醒也可以拒绝赔偿,因为宾馆无法得知旅客携带现金等贵重物品。如是宾馆保管不善才可以要求赔偿。(来源:今日扬州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