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高达两亿元网络赌球案 五嫌犯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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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04 温州新闻网 | ||||||||
这是建国以来我市查获的最大一起网络赌球案,其中涉及两名外籍华人 温州新闻网6月30日消息:昨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涉及网络赌博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朱某及张奇、郑伟、池挺等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该案涉案金额近两亿元,是建国来我市最大的一起网络赌博案。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除叶某某、鲍某某在逃外,其他涉赌人员已被公安部门羁押。 美籍华人是股东之一,法籍华人“记账” 据有关报道称,去年10月8日,省公安厅会同我市警方一举抓获了17名涉嫌网上赌球的犯罪嫌疑人。 其中,法籍华人朱某,协助网络赌球记账、汇款、发送赌博账号和密码等活动。 据温州市公安局向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提请的批准逮捕书称,2004年9月底至10月初,美籍华人黄某某、温州市鹿城区的叶某某、鲍某某、叶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合伙向东北人叶旭取得台湾“新宝盈”赌博网在温州的开盘权。 根据协定,4人占95%的股份,其中美籍华人黄某某先后分3次出资182万元。 “员工”领取万元固定报酬 开设赌博球盘后,并先后发展了池挺、郑伟等多名代理人,并依次向下发展代理会员,使球盘呈现“金字塔”形的结构。除了代理发展会员外,张奇、郑伟、池挺等3人负责球盘赌账的核对、结算,每月领取万元固定报酬。 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该球盘从2004年10月至11月共接受投注15214笔,投注涉赌金额达196733433元,输赢额21583580.1元,其中黄某某获利348.3万元。黄除开设球盘赌博外,还直接下注参赌,输赢额达548700元。 因黄、朱两人系外籍华人,遂根据相关法律提请省检察院批准逮捕。(温州商报 通讯员 曹根华 滕理忠 记者 阿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