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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回被切阑尾家中存放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1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旭阳孟信生)13岁的杨某做了阑尾切除手术,但杨某父母却认为是医院把儿子无病变的阑尾切除,并伪造病历。为保全证据,杨某的父母把医生扔在垃圾桶里的被切除阑尾捡回,并用福尔马林浸泡“保鲜”,并要求都江堰卫生局调查此事。昨(29)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杨某状告都江堰卫生局行政不作为案。

  手术后:

  患者仍然未见好转

  杨某的父亲郭新盼称,2003年12月30日,杨某因呕吐、发烧住进了都江堰胥家镇卫生院,医院认为杨某患有阑尾炎必须立即切除阑尾,并称其阑尾已经溃脓,可能穿孔。

  医院随后为杨某进行了阑尾切除术。郭新盼说,手术后儿子仍未见好转,而医院声称的阑尾溃脓和发黑现象则根本没有发现。后卫生院以阿莫西林、胃舒平药物治疗后杨某才好转。

  当事人:

  被切阑尾是正常的

  手术后,郭从垃圾桶中找出了被切除的“阑尾”:“既没有黑点,也没有溃脓,和正常的没有两样。”于是,他把阑尾浸泡在装有福尔马林的玻璃瓶中,“已经1年多了,现在的阑尾也看不到黑点,没有发生变化!”

  郭说,事情发生后,他多次到医院要求查看病历,却被医院拒绝,而至今医院也没拿出被切除阑尾的病检情况。郭认为,医院病历有作假嫌疑,要求都江堰卫生局调查,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都江堰卫生局对我们的申请不闻不问,卫生局不履行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责,是行政不作为!”郭要求卫生局给他们明确答复。

  卫生局:

  患者无权干涉行使职权

  昨日庭审中,卫生局辩称,卫生局受理了患者的申请,并交给成都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于患者家属迟迟不交鉴定费,才导致没法进行鉴定。患者无证据证明卫生院伪造病历,也无任何机构出具相应证明。而卫生局是否需要给予胥家镇卫生院处分,应由卫生局来行使职权,并非由患者的要求而进行处理。卫生院方面则称自己没有伪造病历,要求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而郭新盼称,他们从来没有收到鉴定通知。卫生局作为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医院是否伪造病历进行调查,卫生局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郭反问医院,被切割的阑尾无黑点、没溃脓又该做何解释?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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