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居民携免税物品最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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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25 每日新报 | ||||||||
空港进出境旅客申报明起行新规张琦 新报讯【记者张琦】从下月开始,自我国空港进出境的旅客要执行新的申报制度。而且,进境居民旅客的行李物品免税限值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自 7月1日起,我国海关将实行新的旅客申报制度。新制度要求,从空港进出境的旅客
据介绍,结合本次申报制度的改革,海关对旅客携带进境的物品由过去限值、限量结合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具体限值管理方式,即居民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为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 对于我国居民旅客,5000元免税限值是否过低?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海关对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免税限值5000元的标准是根据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需要,同时参考了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标准而确定的。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个标准是相对偏高的。例如:世界海关组织《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专项附约规定,进境旅客免税限值为75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925元),马来西亚进境旅客免税限值 200马币(约合人民币 600元),韩国 400美元,加拿大为60加元,澳大利亚为400澳元,美国为 800美元,大多低于我国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