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规范义工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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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深圳6月29日电《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表明深圳开始用立法手段支持规范义工服务。 深圳开展义工服务已有15年时间,全市注册义工累计提供服务超过100万人次。过去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社会上存在一些误解,把义工当成免费钟点工,当作“免费劳动力”呼来唤去,一旦出现事故,责任也难以界定。
即将实施的《条例》首先明确了义工的志愿性,同时明确义工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需要义工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可以向义工服务组织提出服务申请。这意味着,义工不是任意差遣的“廉价劳动力”,而是依法为确实需要的人和组织提供服务。 《条例》还对义工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