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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搞一夜情将被开除”相关条款表述不够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08 北京青年报

  重庆

  本报记者报道 日前关于“大学生搞一夜情将被开除学籍”的新闻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昨天下午,重庆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包括“一夜情”在内的部分条款表述不够规范,校方将根据反馈进行修改,但这不影响相关管理规定的出台。

  有关“大学生搞一夜情将被开除学籍”的消息见报后,立即引发了多方关注。昨天下午,记者采访到了重庆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税部长。她解释说,今年5月,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订起草《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6月中旬完成征求意见稿,21日制成展板,目的就是让学生参与讨论,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

  “正因为是征求意见稿,所以难免有不完善和表述不规范的地方,比如媒体提到界定‘一夜情’的可操作性问题,还是比较有道理的,我们将根据各方反馈进行修改。”税部长说。

  税部长同时强调,不能因为管理规章中涉及了“一夜情”等内容就认为这些现象在高校中很普遍。她说:“我们始终认为,这只是社会个别现象,但因为我们是师范大学,我们的学生以后是要教书育人的,所以校方对这些现象更为重视,明示这些条款也是为了让学生对这种不良行为有清醒的认识,我们认为学校这种做法并无不妥,这也是为什么这两天会有很多家长打电话来,表示支持学校的原因。”

  另据《重庆时报》报道:

  重庆师大将修改学生当二奶将被开除规定的用词

  重庆师范大学日前公示:“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将开除学籍”

  校方宣传部有关人士昨日承认该规定内容的用词上可能存在不够规范之处

  本报讯 (记者陈瑶)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其中“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这条规定,在全国引起了广泛争议,不少网站还特意开辟讨论区对此事件进行讨论。重庆师范大学宣传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由于目前该规定属于征求意见阶段,而非正式实施,所在用词上可能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学校将继续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内容及文字表述。

  据该人士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细化并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教育部的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学生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学校由此制定了“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这一条,是对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细化。

  悄然变身:“试行”变“征求意见稿”

  本报讯 (记者周婷婷)昨日,本报记者探营重庆师范大学,发现重庆师范大学已将校园内张贴出了《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更换为(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二条第四款中有“三陪、二奶、二爷、一夜情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内容,依旧保留。

  昨日记者在该校一教楼大厅处却发现,张贴在此处的为《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而媒体3天前所拍摄照片却显示,张贴在此处的为《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试行)》。重庆师范大学宣传处税部长解释称,最早张贴出来的《管理规定》中,只在文中写明了其是公开向学生征求意见,并专门留下了学生处征求意见的电话号码,在题目上使用了“试行”二字,是文字上的不规范。税部长表示,如果是“试行”是需要学校的校长办公会通过,并在文中写明“X年X月X日经第X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特此试行”;而此《管理规定》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未进行“试行”。

  6月27日,学校发现了这一问题后,立即对张贴出来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更换,将“试行”换成了“征求意见稿”;因此,张贴出来的《管理规定》悄然地变了身。同时,由于这段时间学生们正在进行期末考试,反馈意见还不够多;因此,为了达到学校广泛征求意见的初衷,学校还将继续征求意见,调查其支持度。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学校将综合学生、老师、教职工、专家学者及法律顾问等多方意见,对《管理规定》中不妥之处进行修改;之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汇总统一上报重庆市教委备案,在下学期开学时将汇编成册的《管理规定》下发并正式实施。

  学生反应:理解但怀疑其可操作性

  昨日,记者在重庆师范大学校园内随机采访了十余名该校学生。大多数学生都表示,对学校制定的《管理规定》没有意见,但是却对其可操作性持怀疑态度。

  两名刚刚走出考场的大三年级的女生表示,由于近段时间忙于考试,在媒体报道此事前,并未关注过张贴出来的《管理规定》,更没有想过去提意见;但是总的来说,自己对学校出台的规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大学生本来就不应该去做不符合自己学生身份的事情,我觉得学校还是该管一管!”一位男同学说,他很支持学校开除当“二奶”、“二爷”和搞“一夜情”的学生,“这样有利于形成好的校风。”

  重庆师范大学宣传部税部长在就《管理规定》中第十二条第四款的“三陪、二奶、二爷、一夜情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内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就这两天学生处方面收到的学生的反馈信息来看,大多数学生都支持学校制定此项规定;同时,他们在网上看到的留言中,不少学生家长也都对学校严格管理学生表示支持。

  学生疑问:当事人死不承认怎么办

  在采访中,不少学生也对正在征求意见的《管理规定》提出了他们的疑问。一位毕业后尚未离校的学生表示,这样的规定就算制定了也只能是一种规定,“卖淫、嫖娼和三陪”的行为还可以靠公安机关的认定,而“二奶”、“二爷”、“一夜情”行为都极具隐蔽性,一旦事发,只要当事人死不承认,便根本无法对其行为进行认定,也对有这些行为的学生形不成威慑作用。

  有学生认为,在现在这种社会,学校还制定这种规定来约束学生,似乎有些不必要。有学生称,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况且根据法律规定,大学生连结婚都可以了,因此学校不应该再管束属于个人问题的私生活。对于学校的做法,他认为“并不反感,甚至可以理解”,学校是在“表明一种态度”。

  一男生反问道,学校用这样的规定管束学生的道德问题,那对老师是否又需要一视同仁呢?记者就此采访重师宣传部税部长时,她表示,其实“二奶”、“二爷”、“一夜情”都是现今的社会问题,该学生的疑问,也是一个社会话题,确实值得社会关注和讨论。

  其他高校:暂无此类规定

  昨日,重庆师范大学不少班级正在举行期末考试,第一教学楼一楼大厅处人来人往;已经在全国引起关注和争议的《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却并未吸引同学们停下匆匆的脚步。学生们似乎更加热衷于关注贴在《管理规定》旁的“暑期招聘”、“房屋出租”等信息。记者在大厅停留的近半个小时内,只有两名学生停在《管理规定》前认真阅读。

  记者还联络了重庆市内部分高校的学生处负责人,了解其他高校是否有类似规定,但是他们大多不愿意就此事发表看法,并婉拒采访。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处郭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西政没有类似的规定,至于学校是否会制定类似规定尚不清楚。随后,记者查阅了部分高校的相关资料,没有发现他们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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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曾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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