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立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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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44 扬子晚报 | ||||||||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 通知指出:督导考核对象主要是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督导考核内容包括是否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统筹协调各类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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