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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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44 扬子晚报 | ||||||||
吴江电吴江市日前出台新政策,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监督。 该办法明确,审计机关对全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行使审计监督权,包括财政资金、经营城市收入、利用政府融资、国有资产投资等项目。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组织力量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对全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机关自项目立项起即介入,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可根据审计需要随时介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积累资料,搜集证据
根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正式工程结算手续,不予批复项目决算和办理产权登记,不得足额支付工程款项。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吴纪周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