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少房户也可享受廉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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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44 扬子晚报 | ||||||||
盐城电盐城市房产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市区现行廉租房保障对象从低保户中的无房户,扩大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困难家庭。 该《通知》还明确,提高廉租房补贴标准,人均8平方米即发给补贴,单身家庭按2人计算,4人以上家庭按4人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的补贴从6元提高到8元。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的面积低于补贴标准的,按面积差发放租赁补贴。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费低于最低标准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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