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感染艾滋病患者获赔十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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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59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在做完手术后的第8年,李某不幸被查出患有艾滋病,遂将当初负责手术的河南省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由于无法证明李某感染艾滋病来自于其他传播源,且当初手术时,该院没有办理《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采血许可证》,日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医院败诉,并赔偿李某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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