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宣布将公示医疗服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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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4:4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30日报道 (记者 孟博怡)通过公示收费、加强质量控制等手段全面保障医疗安全,上海市卫生局宣布将公示医疗服务信息,通过媒体或网站集中公布各医疗机构的收费等情况,方便病人横向比较、加强社会监督。 记者从29日召开的上海市医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医疗机构门急诊均次费用和住院床日费用,还有群众对医疗机构
以前,患者虽然可以得到单家医院收费的清单,但无从全面知晓其他医院类似疾病的收费情况。这一举措既可以让市民事先在心中为医院“综合打分”、通过比较选择自己心宜的医院,又将有效增强医疗机构自律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除此之外,上海还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医疗机构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收费等各种违规现象。 上海又新增加了4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涉及临床输血、血液内科、院前急救和医疗设备器械管理4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全市将健全完善市、区县两级质量控制网络,充分发挥30个市质量控制中心和区县质量控制组织的作用,全面加强专业质量督察。同时,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考核,畅通急救“绿色通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