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局对“5·12”事故作出处罚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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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首家施工企业被清出鹏城 本报深圳讯 记者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日对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的“5·12”深南—华福路燃气管道泄漏和爆炸的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自6月24日起,禁止该公司在深圳市范围内承包建设工程。据悉,这是建设部门首次将施工企业清出深圳建筑市场。
5月12日零时左右,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人行地道施工过程中,挖断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和爆燃。事故共造成1名路人死亡,9名工人烧伤,7名路人被爆燃掀起的电缆沟盖板砸伤,并造成该片区停气、停电。深圳市建设局经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据介绍,施工人员将燃气管道挖破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是用泥沙来掩埋漏气的管道,结果延误了抢修时机并导致爆炸。 鉴于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市建设局决定禁止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市范围内承包建设工程。(宋毅 杜娜 吴涛)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