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0多辆司法警车强堵公路收费站4小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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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5:37 贵州都市报 | ||||||||||
6月29日下午,清镇中八劳教所一辆警车押送两名犯人途经金关收费站,被要求缴费,但遭到劳教所警官的拒绝,双方的纠纷由此产生,随后,20来辆警车停在收费站通道上,贵黄高速公路中断4个小时左右,上千人滞留现场。
在现场,安顺来的黄女士欲哭无泪,当天她送一个病危的亲戚到省医救治,没想到车行到该路段一堵就是几个小时,她担心亲戚病情恶化,却又无能为力。贵阳旅行社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旅行社13名游客要赶8点的飞机,她担心旅客上飞机的时间被耽误,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记者在现场看到,至少有上千名群众被“晾”在路上。 一些人说:“你们双方有矛盾应该自行解决,怎么能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在这里堵路呢?” 晚上8点,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劳教所把备用通道的警车开走,车辆得以通行。金关收费站的欧阳站长给记者提供了国务院2004年11月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其中的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免交车辆通行费。欧阳站长认为,司法系统的警车不属于公安系统的制式警车,在通过收费站时,必须得交车辆通行费。 中八劳教所的钱所长告诉记者,司法机关的警车同样是属于人民警察的制式警车,而且同样都是为了执行警务,所以也应该免交通行费。金关收费站要求他们交过路费才能通行,这分明是一种歧视。 据钱所长介绍,贵阳到清镇的高速路沿线有10多个司法系统的监狱和劳教所,每天都有很多司法系统的警车经过,如果交过路费,他们的车一般会被收8至15元,对于每一个监狱或劳教所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省里面没有给他们拨相关的资金,他们的驾驶员也不能拿过路费发票回去报销。 当晚,在省交通厅、省高等级公路开发公司、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维护稳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协调下,双方约定,在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前,收费站暂不对司法系统的警车收费。 作者:李阳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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