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各级领导机关负责严防地质灾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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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5:38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6月30日电(郭宏颖、张宝华)辽宁省自6月25日起至8月31日进入200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减至最低限度,全省已将防治地质灾害的重点划分为四个区域,实行各级领导机关负责制,并在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警示标志。 据介绍,辽宁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
据辽宁省气象和水文部门分析预测,今年汛期全省平均降水较常年多1-2成,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有可能发生特大暴雨,从而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了防患于未然,辽宁省将从7月份起,在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传播方式,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完)(责任编辑:孙佳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