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超能力生产视为未遂事故并究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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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6:14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6月30日电(记者杨守勇)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再次敲响了煤矿超能力生产安全隐患的警钟。河北省将认真吸取这次事故教训,今后凡是超能力生产的煤矿矿井,一经发现一律按未遂事故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是河北省副省长付双建近日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讲的。付双建说,当前煤
付双建说,全省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把核查制止超能力生产作为当前监管监察工作的重点,狠刹煤矿超产之风。省属煤矿由省煤监局和省安监局负责,其他煤矿由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企业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凡是超能力生产一律按未遂事故处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超能力生产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统计显示,河北省共有地方煤矿1023个,其中年产3万吨(不含3万吨)以下的地方煤矿545个,占总数的53%。一些小煤矿为暴利所驱,往往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的现象。(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