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俱乐部如此"健身" 查处同性恋场所遭遇法律盲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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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6:5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6月30日消息:前天晚上,鹿城警方突击查获了一处提供同性恋场所的健身俱乐部。由于我国法律中未有涉及同性恋的相关条款,警方以该俱乐部消防通道有隐患,将其关闭。 位于市区高田路某公寓的一个俱乐部,原是洗浴场,因存在安全隐患,被勒令整改,后冠名为某俱乐部。鹿城洪殿派出所最近接到举报称,该健身俱乐部经常有男子进出,行动
警方介绍说,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有涉及同性恋的相关条款,因此公安机关很难进行处理,最后只得以该健身俱乐部消防安全存在隐患进行取缔,而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只能“一放了之”。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吕良贵律师称,老的治安管理条例曾把这种现象列入流氓行为,只是当时没有“同性恋”的提法,对这种行为,现行法律没有条文约束。有关部门应像规范其他行为一样,出台专门的“性关系”法规规范有关性行为。他指出,成立同性恋俱乐部,聚众同性恋是严重妨碍社会风俗的行为。同性恋行为应当予以遏制,不应提倡。 市心理卫生协会专家黄国胜称,同性恋属于遗传基因问题,据国外调查显示,发病率在2%至5%之间,不同人种的发病率也差不多。在国内,一般认为这是一种精神障碍,可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治疗。(温州晚报林伟民 徐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