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事厅出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14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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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7:21 新华网 | ||||||||
记者29日在省人事厅、省编办召开的贯彻落实全省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会议精神大会上获悉,省人事厅出台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14条意见。 为鼓励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县域企事业单位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将免费为他们保管人事档案、办理人事代理服务。对有条件的县(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收入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自行制
意见内容还包括,县域事业单位可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内部分配方法;鼓励事业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奖励股权期权、成果有偿转让、利润分成等多元化分配办法;县域事业单位可探索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和对产业化作出贡献人员的办法,使事业单位职工的贡献与收入挂钩。对于除国家规定考试以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评审,由县(市)政府人事部门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发证。(记者 李永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