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平方米内优惠广东调“豪宅”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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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22:22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记者6月29日获悉,自6月1日颁布广东省“豪宅”标准之后,广东省建设厅根据群众和地方政府反馈,再对标准作出调整。广东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蒋铮吕洪清)(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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