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治污渴盼“跨省联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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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作为淮河二级支流的奎河在进入我省杨庄断面时,氨氮含量竟然超标15.7倍!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出呼吁:全国人大应加强对跨省水污染事故查处、赔偿的监督,或在适当时候制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今年5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跨界污染”问题很是突出。按照国务院《淮河规划》要求,淮河一级支流2000年底水质就应该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但目前涡河、惠济河、沱河、浍河、包河、奎濉河等主要河流在进入我省时,水质大都达不到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由于上游来水水质差,影响了亳州、宿州、淮北等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甚至造成污染事故,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部分地区的治污积极性受到挫伤。虽然国家要求淮河流域四省要协作治污,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赔偿机制,问题一直难得解决。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要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适当时候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或者制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对干部任免时,应综合考虑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本报记者章玉政) 作者:章玉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