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患者导致死亡医院相关责任人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1:17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朱玉周婷玉)昨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遗弃并导致患者死亡事件的处理结果,医院原院长、外三科主任以及参与遗弃患者行为的有关当事人均被新郑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CE39EE3E-9哈CE39EE3E-9 尔 CE39EE3E-9 滨 CE39EE3E-9 日 CE39EE3E-9 报CE39EE3E-9报业集团
2003年11月,新郑市中医院发生一起遗弃患者并导致患者死亡的恶性事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河南省卫生厅进行查处。日前,河南省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根据事件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