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帮助真正困难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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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尹红兵:应该是正常现象。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以前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现在也选择司法途径,比如涉及农民工的劳务纠纷等。法院责任意识强了,加大了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司法救助范围扩大也是原因之一。 记者:司法救助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尹红兵:实践中,有的不符合条件的也来申请,甚至包括银行,法院怎样严格把关还需完善。救助的具体标准、措施等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渠道不够畅通等。下月,省高院将就司法救助展开专题调研,之后将出台司法救助细则,保证司法救助得到公正执行,真正让有困难的人获得帮助。 记者:审批权在法官手中,法官滥用权利咋办? 尹红兵:这的确是个问题,目前司法救助还没建立监督机制。根据简化的程序规定,缓交诉讼费的,庭长可以审批。谁来监督庭长?我们调研时把这个问题列进去。一定规范司法行为,尽量避免人为因素、随意性。 记者:为何要将见义勇为者维权、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列入司法救助扩大的范围中? 尹红兵: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劳动报酬被克扣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发生纠纷后往往因没钱不敢提起诉讼,因此司法救助应将他们纳入。 见义勇为者人身、财物受到侵害,经济困难还无法通过诉讼程序维权。这种局面不利于弘扬见义勇为风气。对他们实施司法救助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正面肯定。本报记者黄庆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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