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防止行政审批变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7:42 潇湘晨报
防止行政审批变相(图)
漫画 鲁 英

  本月观察

  开栏语:一些重大法律法规的实施,必将给政府部门或普通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或大或小的改变。为此,本报《1号新闻》版从本月起不定期推出“本月观察”栏目,对这些重大法律法规实施后所带来的影响、变化等,进行深度解读。

  作为世界上第一部行政许可单行法,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被温家宝总理称为“行政机关的自我革命”,这让各级政府一度为手中审批权而紧张焦虑,更有许多专家预测我国将因此迎来一波“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洪峰”。

  然而记者近日获悉的情况却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至今没有一起当事人状告行政机关许可违法的案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上半年行政案件受案数量也在直线下降。

  现状:行政诉讼案不升反降

  “去年《行政许可法》实施时,我们预计行政诉讼会随之爆发,但至今为止,我们法院没收到一起因政府部门许可违法而被当事人起诉的案件。”长沙市十佳法官、芙蓉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何正良说。芙蓉区是长沙市行政机关最集中的区,该院被告席上出现厅级单位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因行政审判工作突出,该院不久前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行政审判全国先进集体”称号。显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现实让何正良很有些意外。

  据统计,2004年芙蓉区法院受理69件行政诉讼案件、202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为3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为74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今年上半年仅受理64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07件和125件。

  分析:百姓没有转变观念

  为什么会这么平静?何正良认为,政府严格行政审批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行政许可法》过于超前,这部法律根本思想是限制政府权力,对行政审批做出了非常严格、公开的程序性规定。但是,很多机关还是老观念,不将审批作为一种有效管理的手段,而是当成手中权力。而观念同样没有转变的是老百姓,许可法比较抽象,而一些人仍将政府审批视为正常,忽视了《行政许可法》赋予自己的抗争权利”。

  与平静格局成为对比的是行政案件的复杂化。目前,芙蓉区法院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工商、国土、劳动、房产、公安等部门的行政行为中。“今年最奇怪的是,案件非常复杂!合议庭多次讨论都拿不定。”何正良说。

  建议:出台解释防止审批变相

  对于这一现象,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这与行政机关取消了一大批行政许可有关。造成这一现象的另一关键因素,可能是某些部门执法者“成功”规避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特别是在审批项目清理接近尾声时,一些机关渐渐意识到,这个法虽然厉害,但只要将行政审批行为‘更名换姓’,改成诸如‘核准’、‘备案’等叫法,或者想方设法纳入所谓的‘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以及‘内部审批’、‘有关民事权利的审批’,就会安然逃脱《行政许可法》的规范。”

  马怀德建议,一些部门往往以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为借口进行“行政解释”以规避、歪曲立法原意,为此,必须对法律进行及时而必要的司法解释,以杜绝行政机关作为执法者自行解释法律。本报记者黄志杰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