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地方不能设立 特殊行业经营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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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8:0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6月30日讯(记者岳钦)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工商部门在对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时,要严格审查其选择的经营场所,并明确3种地方不能设立特殊行业经营场所。 这里指的特殊行业,主要是指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及公共安全等的餐饮业(含餐馆、酒吧、烧烤园等)、娱乐业(含歌舞厅、音像放映厅、慢摇吧、
今后,以上这些特殊行业的经营场所原则上不得在下列地点设立:居民楼(院)内、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明显不具备卫生、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地方(如:宠物店隔壁开饮食店,农药店里兼营食品,停缓建楼房里建加工厂等)。 作者:岳钦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