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过多 影响政府和警察形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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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8:23 汉网 | ||||||||||
奉恒高委员认为,从法律草案第二十三条到七十三条几乎条条有罚款,治安处罚的类型有警告、罚款、拘留,对那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教育警告一下就可以了,也要罚款,就不适当。罚款太多了,人家以为这会变成公安机关创收的渠道。而且,罚款的幅度很大,执行中随意性也会很大。 张美兰委员认为,草案中处罚的条款太多,这样不但不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反而会在执行中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特别是会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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