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下周有可能限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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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8:26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出梅以后的高温天气,让南京市用电负荷再次攀升,昨天和前天的最高用电负荷都达到363万千瓦,如果高温天气持续下去,南京市有可能从下周开始限电。 据南京市供电公司营销部黄主任介绍,昨天上午11时和下午15时的用电负荷都冲到了363万千瓦,预计晚上21时也不会低于这个数字,363万千瓦的最高用电负荷虽然与前天最高负荷持平,但总体负荷却比前天高出3万多千瓦,如果高温天气持续下去,用电负荷还会继续
按照先前的错峰限电方案,高耗能的钢铁、水泥等企业在首批限电之列,然后是非连续性生产企业,之后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等将陆续被限电。限电将通过喊话、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相关企业,企业也可通过这些方式查询南京市每天的电力缺口等级,安排用电。 对于市民关心的“出梅以后的持续高温,对南京市用电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这一问题,黄主任用“没有太大影响”来回答,因为今夏的错峰限电方案,是按照南京市夏季高温来制定的,今年较快出梅只是把原来预计到7月中旬采取的错峰限电措施,提前到7月上旬来,不会从整体上影响南京市的用电。 高温费每月至少45元 晨报讯 (记者端木)昨日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再次强调,单位安排职工在高温下工作的必须支付高温费。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劳动厅1997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5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而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即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另外,高温费属于特殊工作条件的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畴,也就是说,高温费属于企业应当支付的额外补贴。 工地每天工作12小时以内 晨报讯(记者高利平)南京市建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露天作业尽量避开午间时段,一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施工现场还要备足清凉饮料、洁净用水、中暑救治药等防暑用品,省市文明工地和有条件的工程必须在职工宿舍配备空调,其他工程要配备风扇,确保施工人员有清凉通风的休息环境。 通知还要求各施工现场对暴雨、台风要加强预防工作。 作者:张红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