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游泳池不达标请市民举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8:35 重庆时报
游泳池不达标请市民举报(图)
昨日,江北区,炎热的夏季让市民纷纷奔向游泳池消暑

  本报记者 李文彬 摄

  本报讯(记者 任然)连日来的高温天气使得游泳消暑成为市民的热宠。昨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士提醒,游泳消暑人数的增多,也增加了传染性皮肤病发生的几率。出于利益驱使,不排除个别游泳池不达标危害市民健康的情况。因此,市民如发现游泳池不达标的,可拨打023-68810000、68811318进行举报。

  游泳池客流量暴涨

  昨日中午11时许,江北观音桥附近一游泳馆已是顾客盈门。据介绍,连日来这里每天的客流量都在四五千人次以上,周末客流量达到七八千人次。

  昨日下午2时,渝中区两路口附近的一游泳池,200余平方米的池子里已挤了40余人,并不断有人进入。

  浸脚池消毒液仅没过脚面

  同样是在两路口某游泳池,虽然门口贴着:有皮肤病、性病、传染病、心脏病、癫痫病等传染者严禁入池,但只要拿钱所有人都可以畅通无阻。更衣室昏暗凌乱,地上散落着鞋子、废纸。

  人们弯着腰脱完衣服、换上泳衣后,径直拎着衣服锁到更衣室外的橱柜里。然后通过游泳池前的浸脚池,浸脚池的消毒液本应深20厘米,但实际上仅能没过脚面,且有相当比例的人是从浸脚池的边缘走过。

  游泳池不达标可举报

  业内人士提醒,如果游泳池违规操作,池水水质不合格、消毒不认真,极易损害消费者的健康。市民游泳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肝病、心脏病、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等疾病的市民严禁进入游泳池。游泳者也应自备毛巾、拖鞋、浴巾,入池前必须先进行沐浴,进入游泳池必须通过浸脚池消毒,禁止在池边及池内吸烟、吐痰、小便等,游泳之后要点眼药水,以预防传染性眼病。

  卫生监督所公共管理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游泳前要细心观察浸脚池是否合格,池水是否浑浊,是否有飘浮物及藻类,是否有异味,是否有红眼病等恶性传染病患者入池等,同时还要注意游泳后皮肤是否出现异常反应。如有问题,市民可拨打监督电话023-68810000、68811318进行举报。

  18日起检查全市游泳池

  近日,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作好游泳场所开放前的审查、验收工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办理卫生许可手续,不得同意其开业。市卫生局将于7月18日起,对全市经营性游泳池进行大检查。

  经营单位的游泳池必须有循环净化水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不准开业;各游泳场所应分设更衣室、沐浴室、厕所;通往游泳池走道中间必须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同时,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禁止出租游泳衣裤,并有规范醒目的禁浴标志;对于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池水余氯测定、池水更换及消毒药投放、浸脚池水更换等应有详细的记录;游泳池开池期间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负责对游泳者入池前进行健康状况的询问,并作好记录;室内游泳池必须每天对内环境进行消毒,加强通风换气,加强游泳池周围及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